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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雾水 发布的儿童用品相关的质量咨询及回复
[浏览 3056次]
发布时间:
2007-07-19 22:25
 


  我是一个儿童用品代理销售商,今天接到当地质检机构电话要求我们对其销售的某一型号产生进行检验,还让我们交纳检验费用四千八百人民币。我在网上看见,只有主动委托单位才要先交纳检验费用,而且我们并没有主动委托。他这种是否应该算抽样检验??是否有行政执法不规范的嫌疑,希望给我解答!谢谢




回复: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执法程序,“监督检验”由技术监督执法人员抽取样品,抽样现场执法人员须两人以上,并应出示证件及其相关证明后方可进行。抽取的样品数量及其收费标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鉴于您所诉情况,仅通过“电话通知”去代替监督执法工作是不符合有关监督检验要求的。“委托检验”正如您所了解的那样,是送检方主动委托进行的检验,而不是国家强制要求。
建议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科)取得联系、协调,并加以解决。

   
 
文章来自:互联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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